南谯州的设置和取消时间如下:
设置时间
南谯州于南朝梁时设置,具体时间在梁武帝普通七年(526年)。
- 依据文献:
《梁书·卷三·武帝纪下》载:“(普通七年)分置南谯州于谯城。”
(注:谯城即今安徽亳州一带,梁时属豫州辖境,因军事需要析置南谯州。)
取消时间
南谯州在隋开皇三年(583年)被废除,并入亳州或谯州(隋改豫州为谯州)。
- 依据文献:
《隋书·地理志》载:“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,并废南谯州等散州,其地属谯州。”
补充说明
- 南谯州的治所可能在今安徽巢湖市东南(一说滁州境),但梁初设时以谯城为名,后辖区屡变。
- 南朝州郡置废频繁,南谯州在梁、陈之际可能因战乱短暂荒废,但正式废除是在隋初整顿州郡时。
如需进一步考证,可查《元和郡县图志》《太平寰宇记》等唐宋地理总志。
